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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能
发布日期:2005-11-17 作者:

    负责拟订本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研究制定博士后管理制度具体办法并负责有关指导、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综合管理并实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负责民营科技企业、乡镇企业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的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本市中高评委的设置、组建与调整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编制培训规划和计划,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由公务员管理处牵头;事业单位考核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市政府大楼B座12层

   办公电话(传真):3538710 

   信息发布员:宋鹏程   电话:353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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