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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徽省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皖军转[2002]1号)精神,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区人事局进一步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管理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辖区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二、管理服务职责
各区人事局负责本辖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保管;
(二)负责本辖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指导,并协助做好就业工作;
(三)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街道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跟踪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
(四)协助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各项手续;
(五)协助市军转部门做好每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档案接收、审查和退役金核算和医疗保险办理等工作;
(六)负责指导本辖区街道处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七)负责做好其他服务工作。
三、要求
(一)各区人事局要充分认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同样看待,同样重视,纳入目标管理,积极争取领导和其他部门的支持。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是项新生事物,各区人事局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定相应的管理服务办法;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管理服务中作用,真正做到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措施到位。
(三)各区人事局在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管理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创新、改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模式,市军转部门将适时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以不断提高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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