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程序 (1)主管部门(县区人事局)报送有关材料; (2)公务员管理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3)发调动通知书; (4)市内调动的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调动通知书开具调令,调动人办理行政关系转移等手续;市外调动的调动人回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到公务员管理处接转行政关系,再到用人单位报到; (5)办理工资、入编等手续。 2、提供材料 (1)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两份; (2)相关证明材料。 3、受理时限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