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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
发布日期:2005-5-26 作者:

1、办事程序
  (1)主管部门(县区人事局)报送有关材料;
  (2)公务员管理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3)发调动通知书;
  (4)市内调动的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调动通知书开具调令,调动人办理行政关系转移等手续;市外调动的调动人回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到公务员管理处接转行政关系,再到用人单位报到;
  (5)办理工资、入编等手续。

  2、提供材料
  (1)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两份;
  (2)相关证明材料。

  3、受理时限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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