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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人发〔2004〕87号
各市人事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人事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要求,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大力引进国外人才智力,为促进工农业生产、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贡献。为落实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以下简称引智工作),加强引智工作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和效益,现就全省引智工作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省辖市人事局。
二、 考核内容和要求 1、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由市政府负责人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市引智领导小组;人事部门设立专门引智工作机构或明确承办机构。 2、领导重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引智工作;市引智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引智工作规划和其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引智工作发展问题。 3、宏观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订引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智工作规模逐年扩大,服务领域逐步拓宽,质量效益不断提高。 4、经费投入和管理。市财政设立引智专项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加大投入;加强对引智专项经费的管理,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对国家和省下拨的引智项目经费及时拨付项目单位。 5、项目管理。积极组织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引智成果推广项目;提高项目计划执行率; 实施重点引智项目;做好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严格按照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外事纪律,做好来皖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接待工作。 6、引智工作基础建设。积极开展引智工作调研,建立引智项目库、引智成果库和翻译人才库。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引智工作的有关管理办法;根据引智工作的特点和需要,为引智工作机构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不断完善。 7、引智宣传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内外有别”的原则,积极宣传引智工作政策、引智成果、外国专家的敬业精神和华人华侨专家、留学人员爱祖国、爱家乡的事迹,营造重视引智工作的氛围,提高引智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8、引智队伍建设。按照“相对稳定、逐步优化”的原则和要求,充实和加强引智队伍,加强对引智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养,调动引智工作者积极性。
三、考核办法 在不定期抽查的基础上,实行两年一次的定期综合考核,由省外国专家局会同厅有关处室组织实施。既注重考核工作成果,也注意考核工作过程。考核实行量化评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基本程序为: 1、省人事厅(省外国专家局)根据本通知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考核项目,设计量化评分表,发各市人事局。 2、各市人事局根据量化评分表自测评分,并报送两年的工作总结。 3、省人事厅(省外国专家局)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察、专家和服务对象综合评议等方法进行考核。 4、省人事厅(省外国专家局)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和等次,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后,通报全省人事部门。
四、 考核等次与奖励 引智工作考核纳入全省人事人才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对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市,省人事厅(省外国专家局)将在引智项目立项、经费资助、引智资源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结合全省引智工作评比表彰活动给予表彰奖励。
省直有关单位的引智工作考核,参照本通知施行。
安徽省人事厅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