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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公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营造一流的办事环境,着力打造“阳光人事”、“规范人事”和“便民人事”,巩固和扩大前一阶段效能工作成果,确保“放权、提速、阳光、问责”效能目标的实现,我局(编办)决定在10月份开展“服务质量月”活动。 服务质量月活动在局(办)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重点是窗口服务部门。活动要达到的目标是优质高效服务,快速便捷办事,营造一流环境,塑造良好形象。 服务质量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做好三个服务。一是热心为全市大局服务。要求全体公务人员要自觉把人事编制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率先崛起、跨越式发展、国家科技创新试点市、工业立市、三大推进等重大决策,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研究制定和落实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和体制保障的具体服务措施。二是真诚为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县区人事编制部门服务。要求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县区人事编制部门的组织协调及业务指导。在认真坚持好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的前提下,及时为服务单位和基层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严禁简单粗暴、故意刁难或推逶搪塞等现象的发生。三是热心为人民群众服务。要求全体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公开服务承诺,力求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好、办得廉。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政策、提出诉求的群众,要热情相待,文明接谈,及时答复,认真处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真正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愉快而去。 为保证整个服务质量月活动的效果,我局(编办)对活动的开展专门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服务质量月的重要意义,要把开展服务质量月活动作为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一次很好契机。要认真做到严密组织,明确分工,区分责任,抓好落实。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活动月期间,要求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注意抓好舆论的宣传引导,在办公区域内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及时发现和报道活动中的好人好事。要求各处室(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力求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从而有效推动效能建设年活动不断向纵深推进。三是加强检查,注重实效。整个活动月期间,要求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注意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避免活动流于形式,确保活动取得真正实效。并对在活动月开展期间发生的违纪和属实的投诉,给予严肃的处理。 通过服务质量月活动的开展,势必会有效推动我局(编办)效能建设年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同时也会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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