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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服务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13 作者:

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4月份以来,通过全局上下半年多时间来的共同努力,我局(编办)的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稳步推进,不但打造“阳光人事”、“规范人事”和“便民人事”的观念已深入人心,而且“放权、提速、阳光、问责”的目标得到了初步的实现,但是效能八项工作制度执行不严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公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一流的办公环境,有效整改存在问题,巩固扩大效能工作成果,更好树立人事编制部门良好的形象,局(编办)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决定10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服务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优质高效服务,快速便捷办事,营造一流环境,塑造良好形象。
    二、活动的内容
    以效能八项工作制度为准绳,以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和创建“三优”文明机关活动为载体,以服务窗口为重点,紧密结合我局(编办)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三个服务。
    一是热心为全市大局服务。全体公务人员要自觉把人事编制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率先崛起、跨越式发展、国家科技创新试点市、工业立市、三大推进等重大决策,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研究制定和落实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和体制保障的具体服务措施,立足本职岗位多为合肥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是真诚为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县区人事编制部门服务。加强对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县区人事编制部门的组织协调及业务指导。坚持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为服务单位和基层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对不能及时解决或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公务及问题,要讲清事由,说明情况。严禁简单粗暴、故意刁难或推逶搪塞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热心为人民群众服务。全体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公开服务承诺,力求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好、办得廉。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政策、提出诉求的群众,要热情相待,文明接谈,及时答复,认真处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否定报备制等效能八项工作制度,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愉快而去。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是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和加强效能建设的一种具体实践形式,其目的和着眼于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因此,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明确分工,区分责任,抓好落实。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月期间,各处室(单位)要注意抓好舆论的宣传引导,及时发现和报道活动中的好人好事;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局属事业单位有条件的要在办公区域内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通过活动月的开展,不断把我局(编办)的效能建设年活动向纵深推进。
    3、加强检查,注重实效。活动月期间,各处室(单位)要注意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避免活动流于形式。对在活动月开展期间,发生违纪和属实的投诉,给予严肃的处理。各处室(单位)活动月开展的情况请于11月5日前书面报局效能办。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

抄送:市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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