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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依据国家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件;
2、大、中专毕业生指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包括持“成教、函授、自考、网络教育、委培”等五大生;
3、在人事局下载中心下载“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花名册”和“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
4、所在单位填写表格,经考核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所在县区人事局审批,颁发资格证书;合肥市市直单位的,经考核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再由主管部门审批颁发资格证书。
5、到人事部门办理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