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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迅速传达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发布日期:2006-3-30 作者:

                                (1)                               

    3月28上午,在市人事局(编办)领导班子2005年度考核会议后,局长、党组书记、编办主任张文谊同志随即向参加会议的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传达了27日下午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张文谊同志首先传达了省、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的主要精神和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随后传达学习了合效能[2006]1号文件,最后,他对我局(编办)“2006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正式启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张文谊同志指出:开始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时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在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保证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我市这几年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延续和深化。希望全局同志一定要从抓效能建设年就是抓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积极投身于这场活动中去,严格按照效能建设活动的要求,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机关作风、服务水平、办事效率、服务环境四个方面的明显成效。最后,张文谊同志强调,希望调整后的局(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尽快运转起来,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局(编办)实际,拿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尽快召开全局效能建设年动员大会。

 

机关效能建设小常识

    一、什么是效能?

    效能主要指办事的效率和工作能力。效能是衡量工作结果的尺度,效率、效果、效益是衡量效能的依据。效能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运用各种科学管理的手段、制度和载体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

     二、什么是机关效能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因此,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客体能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做到用职能去管理,用机制去完善,用领导的人格去影响。在体制上解决好“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弊端。建立多维监督制约机制,将行政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提高决策质量,消除不当、不良行政行为,建立良好的行政环境。

     三、我市“2006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着眼于“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力求通过不懈努力,取得“机关作风、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发展环境”四个方面的明显成效。

 

 

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局(编办)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采编:何军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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