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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4-21 作者:

 
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工作,保证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清楚明确,座谈讨论热烈充分,征求意见形式多样,查摆问题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强力有效,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达到高标准开局,高质量推进,高成效总结格局,实现“放权、提速、阳光、问责”目标,根据合效能[2006]1号、合效办[2006]2号、合人办发[2006]8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 
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领会有关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工作。 
局(办)领导小组和局效能办主要的工作任务有: 
1、调整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 
2、抽调人员组建效能办,并确定办公场所,完善办公设施。 
3、会议研究机关效能建设年整体工作安排及动员部署阶段工作任务。 
4、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发放《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制度》、《人事编制业务流程图》(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5、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党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合肥市机关效能建设学习资料汇编》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十一五”规划、“工业经济发展纲要”,学习贯彻动员会议精神;并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围绕单位和个人如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三大推进”,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反复讨论。由各支部安排。 
6、制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在网站开辟专栏。 
7、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张文谊同志负责全局、李新民、司开龙、孙伟光、毕可华、刘清同志负责各自分管处室(单位)效能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负责的责任机制,把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制度落到实处。 
8、制定下发《实施计划》。 
9、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11月底) 
从创新工作机制和改善运作方式入手,紧紧围绕“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任务,在实现“放权、提速、阳光、问责”目标上下功夫,力求取得机关作风、服务水平、办事效率、优化环境等四个方面明显成效。通过开展专题会议讨论、主题实践活动、上门征求意见、明查暗防、专项检查、接待群众投诉等形式,找准存在问题,剖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主要工作任务有: 
1、召开专题会议(4月下旬)。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大推进”和实现“放权、提速、阳光、问责”目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重点查摆局(办)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效能建设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人事编制部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各支部安排组织。 
2、广泛征求意见(5月上旬至8月上旬)。以效能办名义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开展“走近基层、服务农村”、“服务对象评机关”、“机关评机关”、“走出机关、深入实际、问计工作”等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认真听取各方面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纳,进行反馈。由局(办)领导小组和局效能办负责。 
3、适时开展明查暗访。积极支持和配合监督员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方法进行明查暗访,检查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开展的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反馈和处理。由局(办)领导小组和局效能办负责。 
4、认真组织专项检查。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认真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由局法规处负责。 
5、举办主题演讲比赛。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服务三大推进”为主题,计划在下半年举办一次演讲比赛活动。由局效能办负责。 
6、认真进行整改(8月中旬至11月下旬)。围绕实现“放权、提速、阳光、问责”目标,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⑴找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座谈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列出机关效能建设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认真加以整改。 分别由局效能办、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 
⑵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督查。局(办)领导小组、局效能办对有关单位、局分管领导对分管的处室(单位)适时开展一次重点督查,了解督查单位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和整改问题的情况。由局分管领导和局效能办负责。 
⑶落实“放权、提速、阳光、问责”目标。一是实现放权。把人事编制4项审批、2项许可业务全部安排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业务受理处办理,进一步探索简政放权的内容主体和途径。二是大力提速。局效能办编制下发《人事编制业务流程图》,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局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人事编制网站功能,牵头联系有关处室试点开展网上办理业务。局法规处对我局(编办)已出台的文件集中进行清理,公布废除文件目录。三是公开阳光。局(办)领导小组通过致全市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和制定下发《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制度》、修改完善“八项制度”,把人事编制业务向社会和单位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推行全方位阳光操作。局办公室将我局(编办)已出台的工作制度和常用业务有关规定汇编成册下发有关单位和部门。局效能办将我局(编办)已出台的效能规定汇编成册下发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四是追究问责。局办公室继续加大对全局系统的政务督查工作力度,及时通报政务督查工作情况。局监察室、局效能办、局组织人事处对违反人事编制工作纪律和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经查实后及时进行查处。 
⑷树立人事编制部门新风尚。在全局系统大力弘扬“四十五字” 精神,即: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海纳百川的开放胸怀、雷厉风行的实干精神、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一心为民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两种理念”,即:“发展为上,投资为本”和“环境比投资更重要”的理念;倡导养成“三种作风”,即:开拓创新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模范遵守“四条禁令”和“三项制度”,即: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严格限时服务制,严格两次终结制,严格特事特办制。分别由局效能办、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 
⑸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局效能办制定下发《合肥市人事局(编办)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局办公室修改完善各项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⑹树立典型,宣传成效。组织效能建设好典型专访,大力宣传效能建设的成效。由局效能办负责。 
⑺进一步加强人事编制部门作风建设。根据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通过加强政风建设,加强纪律教育,严格干部责任追究制等措施来加大政风整治力度,并在效能建设中边整边改,努力使我局(编办)政风有一个根本好转。由局监察室、局效能办负责。  
三、考评总结阶段(12月至2007年2月) 
从严格考核监督入手,组织对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指导机关各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重点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是否兑现,各项禁令是否执行到位,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改进作风方面是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等。分别由局效能办、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 
2、主要的工作任务有: 
⑴对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由局(办)领导小组和局效能办负责。 
⑵自下而上对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分别由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局效能办负责。 
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准备。由局效能办负责。 
⑷召开效能建设年工作总结大会。由局效能办负责。 
⑸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汇编有关工作制度和文件。由局效能办负责。 
附件: 
1、合肥市人事局(编办)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工作计划表; 
2、合肥市人事局(编办)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机关  效能建设  实施计划  通知 
抄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合肥市人事局效能办            2006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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