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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人办发[2006]168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时间观念,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合肥市人事局(编办)限时办结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合肥市人事局(编办)限时办结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严格时间观念,方便群众办事,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事常办的原则,对属人事编制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且符合政策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按程序能够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规定的程序在下列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1、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机构设立和业务许可30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或注销登记分别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市政府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录用审批,公示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3、市政府部门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数额核准,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市政府部门公务员职位核准,5个工作日内办结。 5、全市系统性行政奖励活动,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6、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当日办结;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当日办结。 7、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或调整,3个工作日内办结。 8、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核准,5个工作日内办结。 9、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审核,在规定截止时间后2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 10、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审核,在规定截止时间后2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 1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审核,在规定截止时间后2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 12、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和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有关部门审核结果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1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批复,经公示无异的,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14、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认定工作。 15、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工考核(技师评审)合格人员,省人事厅下达审批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16、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审核一般情况的,当日内办结。 17、核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待遇,3个工作日内办结;增加退(离)休费及提高待遇,3个工作日内办结。 18、市直事业单位津贴比例(绩效工资额度)调整的核准,7个工作日内办结。 19、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与参加工作时间核定,7个工作日内办结。 20、市直机关(含城区)、事业单位人员(因病、改制转企)提前退休审批,7个工作日内办结。 21、当年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初核上报,在省厅规定截止时间的前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22、市直机关人员调动,7个工作日内办结;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调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市直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调动,2个工作日内审核调动材料,经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23、市直事业、企业单位因吸纳特殊人才和工作特别需要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急需增人的,实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24、有关人事考试的成绩,在阅卷工作结束后及时上合肥人事编制网、合肥人才在线网供考生查询。考生若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查阅试卷卷面成绩。 25、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年检,分别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05年9月15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合肥市人事局编办效能建设“八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合人发[2005]298号)中的“合肥市人事局编办限时办结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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