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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人发[2006]175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各项人事管理行为,根据合效能[2006]1号、合人办发[2006]105号文件精神,对以我局名义下发的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将进行全面清理,并逐步废止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相适应的失效的人事政策文件。为便于各县区和市直人事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现公布第一批废止的已失效的人事政策文件,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废止并公布已失效的人事政策文件。
附件:合肥市人事局第一批废止文件目录及文号
二OO六年七月五日
附件:
合肥市人事局第一批废止文件目录及文号
(1989-1999)
1、 关于转发省人事局、劳动局《关于我省“五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毕业生使用管理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合人字[1989]12号)
2、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的通知(合人字[1989]18号)
3、 关于印发《合肥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福字[1991]第16号)
4、 关于调转工作和解聘、低聘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问题的通知(人福字[1991]第17号)
5、 关于升级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奖惩字[1991]第10号)
6、 关于贯彻省人事局“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人才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合人字[1992]第10号)
7、 关于解决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指标的意见(人科干字[1992]第6号)
8、 关于新进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定科员职务的有关意见(人干字[1992]第77号)
9、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开除公职处分审批权限的通知(人奖惩字[1992]第5号)
10、 关于统一订购《聘用人员合同书》、《聘用制干部审批表》和《聘用制干部证书》的通知(合人字[1992]第16号)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人字[1992]第29号)
12、 关于转发省人事局《关于聘用退(离)休干部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合人字[1992]第45号)
13、 关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通知(人退字[1992]67号)
14、 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试行等级补贴办法的通知(人福字[1993]第44号)
15、 关于印发《合肥市不包分配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安排使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合人字[1993]第127号)
16、 关于印发《合肥市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细则》的通知(人奖惩字[1995]第9号)
17、 关于启用“合肥市人事局奖励审验章”的通知(人奖惩字[1995]第73号)
18、 关于继续在非在职“五大”类毕业生中办理全民聘用制干部手续的通知(合人字[1995]第138号)
19、 合肥市人事局关于机关离退休人员返聘问题的有关意见(合人办字[1996]第180号)
20、 关于在市人才市场管理人事关系、存放人事档案人员中试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暂行办法(合人字[1997]38号)
21、 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部门人才市场联合体章程》的通知(合人才[1998]第40号)
22、 关于委托合肥市人才交流处审批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在新闻媒体上刊(播)招聘广告的通知(合人发[1999]255号)
23、 关于贯彻《合肥市人才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合人发[1999]372号)
24、 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合人发[1999]396号)
25、 关于启用“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专用章”的通知(合人发[1999]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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