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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发展资金使用单位(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人才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合肥市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合财[2005]171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对我市2002年以来人才发展资金资助项目绩效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并写出书面报告材料,内容包括何时申请的人才资金项目,项目进展情况,资金配套情况,项目的绩效和应用情况以及发展前景等。
2、要认真填写《合肥市人才项目实施绩效考核表》,数字要准确真实。
3、市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将联合组成调查组,并聘请专家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4、自查报告及《合肥市人才项目实施绩效考核表》,请于7月20日前报市人才资金管理办公室(市人事局人才处)。地址:市政务文化新区B座12层1211室;联系电话:3538711。
附:《合肥市人才项目实施绩效考核表》
合肥市人事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0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