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0 作者:j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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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事局,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市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答题方式 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5月26-27日,共设4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5月26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月27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 考试管理模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唯一识别标识,考生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 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2002年12月18日《暂行规定》下发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按本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四、 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 (一) 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填写《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盖章后统一到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县、区人事部门收集报名材料后统一到市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根据报考条件,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及从事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年限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信息卡背面)。 (二)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0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费按每科72元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三)报名时间 2007年元月15日至16日,逾期不再办理。元月10日以后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表格。 (四)报名地点 合肥人才大厦(阜南路19号,原合肥晚报社对面)。 (五)资格审查 由市人事局与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五、 其它 1、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07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第3号)执行。 2、鉴于近期资格考试中因部分单位及考生在上报的材料中填报栏目错误而影响考试组织工作,为此,请有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在今后报名工作中,如再出现填报栏目(尤其是关键栏目,如科目、级别、专业、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等)错报、漏报或不按时上报的情况,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再予以更改或补报。 3、请考生在考前一周到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考分查询电话:16887733。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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