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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合肥市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申报已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由个人(单位)填写申请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报县、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或直属主管部门审核。资金资助对象须是:具有扎实理论研究基础的高精尖人才和急需引进的人才,以及对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研究人员。所资助的人员必须主持省部级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5~10万元,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不能正常开展和资金使用不当的,将收回原资助资金,并视情况给予1~3年内不允许申请新项目资助等处罚。
申报办法、程序、申报表请从附件下载。
合肥市人事局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 市政务文化新区B楼12层1211室。
联系电话:3538711
合肥市人事局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合肥市人才发展资金申报程序
合肥市人才发展资金申报表
合肥市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