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外专[2007]2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重点引智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立市”的战略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十一五”期间引智工作重点支持方向和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加快发展,在中部地区奋力崛起的目标要求,现就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智项目申报重点:
1.工业方面: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汽车与工程机械、装备制造、化工及橡胶轮胎、新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信息与软件、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农副产品加工等八大支柱产业和语音技术、公共安全、智能交通、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四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列入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省“861”计划、市“1346”计划和“121”工程项目,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引进设备的消化吸收、节能降耗、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安全生产等方面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专家。鼓励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引进我市急需的高层次高水平的国外技术、管理专家;优先支持企业在上述领域的重点项目中成组配套聘请专家和派出培训相结合的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按照国家外专局“十一五”自主创新引智工程的要求及加快我市科技创新试点市建设的需要,重点扶持列入我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和“小巨人”计划的企业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项目。
2. 农业方面:根据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及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为重点引进农林牧渔新品种、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病害虫防治和农产品安全技术、节水及设施农业技术和国外先进的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及专家;围绕新农村建设引智工程,重点支持发展“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和生物质产业发展,以及列入国家实施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和种子工程的项目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聘请高水平的国外技术、管理专家。
3.根据国家外专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智工程的支持方向,积极引进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污水及废弃物处理、生态建设、水体治理等方面的技术和专家;优先支持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清洁能源、新材料与生物技术等方面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专家的项目
4.按照引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要求,为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以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疾病控制、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应急管理以及社会工作领域的专家,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围绕我市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的发展目标,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和旅游、规划及防洪等领域的技术和专家。
二、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的程序和要求
1.2008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分聘请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项目(即需要通过与国家外专局签定协议的外国专家组织洽谈并寻找专家的项目)和单位自有专家项目二部分。其中,聘请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项目需通过国家外专局网上洽谈系统(“EO”系统)申报审批。凡具备网上洽谈条件的单位可自行上网申报并与外国专家组织洽谈;尚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委托市外国专家局申报及与外国专家组织洽谈。
市各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外国专家局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县、区属单位向县、区人事局申报,并由县、区人事局汇总统一报市外国专家局;无主管单位、私营、民营企业直接向市外国专家局申报。为方便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企业申报引智项目,各开发区及三县四区工业园区企业可直接向市外国专家局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并同时报送所属开发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县区人事局备案。
2.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项目的单位,需填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中文)。聘请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项目须同时填写《外国专家需求表》(中、英文);聘请日本花甲协会(或日本年长志愿者协会)专家的项目,需同时填写《邀请日本花甲专家申请表》(中、日文);聘请独联体和东欧国家专家的项目须在项目申请表封面注明国别,并增填《引智专项经费项目(独联体)简介》(中文)。各份表格均为中文或中、英/日文各一式三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明确、具体,表格左/右上方项目号由省外国专家局统一编制,各项目申报单位不需自行编号。申报重点项目或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及独联体和东欧国家专项项目除填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外,还需同时提供其它相关材料。各种项目申报表格及《关于重点项目的说明》、《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及《独联体和东欧国家引智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请从合肥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下载。
3.市外国专家局受理聘请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项目(即需洽谈寻找专家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各单位自有专家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0日。根据国家和省外专局关于申报引进国外专家项目的有关要求,各单位申报项目时需同时报送纸质表格和电子版,为便于项目单位申报,各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报送项目申请表及外国专家需求表。
为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市外专局同时受理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和农业引智单位申报2008年度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项目,报送方式和程序与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项目相同。
三、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项目申报与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请查阅合肥市外国专家局合外专[2003] 7 号文件《关于印发〈合肥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外专局联系电话及传真:3538712;E-mail: hcaiep@east-hr.com ; 网址:www.hfmfeb.cn,;项目报送地点:东流路100号市政务文化中心一区B座12楼1212室
合肥市外国专家局
二00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