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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可行性,加强人才市场管理,加大人才市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6月13日上午,市人事局就《合肥市人才市场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试行)》(以下简称《适用规则》)和《合肥市人才市场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执行标准》),征求了各县、区以及经我局批准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意见和建议。会议由局法规处陆在根同志主持。
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一致认为《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 4号令)的处罚规定,制定得比较细致、到位。
市人事局法规处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经市人事局许可的9家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引导、监督和检查的力度,为合肥的大建设、大发展创造积极的人才服务环境;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合法经营,在进行市场行为的同时,要严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的资质审核关,严格执行全市性人才招聘会申报制度,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
《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我局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活动,规范招聘应聘行为,维护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应聘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将严格依据《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依法行政、规范许可、强化管理、依法处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8]3号)的要求,《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将在近期公布。 (局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