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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人办发[2008]141号
各县、区人事(劳动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为规范对工资统发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我市市直机关自07年4月起统一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系统。从目前使用情况看,该系统基本满足了工资统发、数据分析及信息管理的需要,为实现工资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资审批的准确性、规范性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同时考虑到对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和数据化管理的需要,拟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逐步建立规范的工资管理信息系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08年7月起对列入工资统发的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采购使用《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软件,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支付。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于7月中旬举办一期工资管理软件培训班,并将工资管理软件全部安装到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实施步骤将在培训时一并布置),8月底以前完成人员信息录入等基础工作,自9月份起使用统一的工资管理软件履行报批手续。
二、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支持和指导,并为所属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积极创造条件,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于年底前建立统一规范的工资管理信息系统,从明年元月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将使用工资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管理,不再受理手工操作。
三、各县区人事部门要结合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补贴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规范的工资管理信息系统,争取在年底前实现工资工作的信息化、微机化管理。市人事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给予政策指导,并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